服务指南
衡阳师范学院公务接待用餐审批单
  编辑:党政办公室   来源: 加入日期:2016/06/01 阅读次数: 字体:[   ]

 

  

被接待单位


接待日期

就餐时间


公务内容


带队人员、职务


随同人数


接待部门


陪餐人员


就餐地点


部门负责人签字


申请部门分管校领导意见

签名:

党政办公室

意见

 

 

 

签名:

分管校办校领导意见

 

 

 

签名:

备注:1.公务活动一律凭单位公函进行接待。专项性、业务性公务活动,原则上由对口部门负责接待;公务活动内容涉及多个部门的,由党政办公室予以协调。

2. 严格控制陪餐人数,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,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;超过10人的,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。

3.不得超标准接待,工作餐以本地家常菜为主;除外事接待和商务活动外,公务接待一律禁止饮酒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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